政治生态事关人心向背,良好的政治生态可以凝聚人心、激发斗志,增强干部群众投身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实践中,反之,就可能缺乏信心、涣散斗志,失去人心,动摇党的执政基础。习近平总书记曾经深刻地指出:自然生态要山清水秀,政治生态也要山清水秀。要着力净化政治生态,营造廉洁从政良好环境,严惩腐败分子是保持政治生态山清水秀的必然要求。党内如果有腐败分子藏身之地,政治生态必然会受到污染。要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下大气力拔“烂树”、治“病树”、正“歪树”,使领导干部受到警醒、警示、警戒。习总书记的重要指示,进一步表明了党中央对从严治党、严惩腐败的坚定决心和信心,我们一定要深刻认识和反思。 从反腐倡廉斗争中暴露出来的腐败问题和典型案例中不难看出,近年来,一些地方影响政治生态建设的问题还比较突出,他们的许多不良行为,都不同程度污染了当地政治生态环境。 要引领和弘扬社会清风正气,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督促其自觉清扫头脑中的“思想垃圾”,用过硬的党性练就过硬的作风,用过硬的作风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 一、把净化政治生态的要求转变为具体实践 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培育积极向上的从政文化和干部作风。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加强政治生态建设的重要性。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的讲话中他又针对性指出:“这些年来,在一些地方和单位,“四风”问题越积越多,党内和社会上潜规则越来越盛行,政治生态和社会环境受到污染,必须从严治党”。总书记的这些深刻论断,讲的就是政治生态建设问题,强调的就是对这一问题的高度重视,这就为净化政治生态提供了科学的思想指导。我们贯彻这些论述的首要要求,就在于解决世界观、价值观问题,建设积极向上的从政文化。政治文化是政治生态的灵魂,从思想上清除政治生态的“污染源”,才能促进政治生态正本清源。这一点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说来尤其重要,只有从内心深处形成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涵养高尚的道德情操,保持健康的生活情趣,才能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保持和发展共产党人的本色与特质,在世界观、事业观、政绩观、荣辱观、权力观、得失观等大是大非问题上站稳立场、心存敬畏、保持定力、行有所止。在此基础上,自觉地加强党性锻炼,切实转变干部作风,在思想作风、领导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和学风文风等各个方面,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坚持群众路线,以作风改善的实际行动取信于民、恢复形象,增强广大群众对我们的信任感和凝聚力。 二、以加大反腐败斗争力度为重心,在突出领导干部示范作用的过程中营造净化政治生态的良好社会环境。 净化政治生态,关键在于从严治党。加大从严治党力度,形成强大震慑力,净化政治生态,一方面必须继续保持反腐败斗争高压态势,重点围绕重要事项、重大工程、重点领域,特别是干部选拔任用等问题,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使扶正祛邪、扬善惩恶成为政治活动中普遍认可的价值尺度与行为准则,大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影响政治生态的核心是领导干部,另一方面,要坚持从各级领导干部做起,在党员领导干部中培育坚守正道、弘扬正气,襟怀坦白、光明磊落,坚持原则、恪守规矩,严肃党纪、疾恶如仇的从政理念,通过领导干部的良政举止,让更多的人明确基本的价值导向与行为取向,营造有利于弘扬正气、抵御歪风的工作与生活环境。 领导干部的良好品质,本身就是一种良好的政治生态。要使领导干部时刻牢记“两个务必”,牢记“生于忧患,死于安乐”的古训,着力解决好“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的历史性课题,增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自觉,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要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实现净化政治生态与解决好民生问题、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结合起来,与提倡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结合起来,与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结合起来,使净化政治生态的过程成为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过程,成为落实“四个全面”重大战略部署、助力中国梦的过程。 三、以严格责任规范、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为重点,推进政治生态建设体制机制的完善与创新。 净化政治生态,根本的保障是制度与机制。日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通知中指出,充分发挥组织监督和群众监督作用,认真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等各项监督制度,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经常性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干部“带病提拔”问责机制,党委(党组)及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按照职责权限,实行责任追究。按照这个通知要求,当前,我们还要抓好在制度完善和制度执行问题上的建设。一是党的建设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的完善与落实。要从制度规定上进一步突出党委在党的建设与廉政建设中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落实对各级党政班子成员,特别是党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在惩治和预防腐败方面更多地承担领导责任,把预防腐败的要求体现和落实到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各项改革和制度建设中去。二是重大责任问责与追究机制。要从制度规范、执行程序、问责主体和监督保障等环节,对党的建设与廉政建设中出现重大问题和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尤其是在重大事项决策、重要政策选择和干部选拔任用等问题上,杜绝职责不清、执行不力问题的发生。三是健全政治生态建设评价考核机制。通过对政治生态建设主要要素、内在关系和群众满意度的测评,对政治生态状况进行科学把握,并把考核的结果运用于党政部门和党政干部的工作、业绩和选拔任用等方面,使政治生态建设成为有规可依、有据可查的硬约束。 (傅永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