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县委部署,经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县委巡察三组对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开展巡察,巡察时间为3月19日至4月2日。 根据巡察工作职责,县委巡察三组主要受理反映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有关部门和被巡察单位处理。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向巡察组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 1.巡察三组正副组长名单:组长张丰根,副组长杨秋香。 2.巡察三组办公地点:县委巡察办(明溪县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六楼)。 3.信箱设置地点:明溪县雪峰镇新大路1446-1号(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一楼)。 4.来信地址:明溪县雪峰镇民主路656号中共明溪县委巡察办收(明溪县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六楼)。 5.举报专用电话:15960960096(8:00—20:00开通),联系人:邱梅菊。 6.接收举报电子邮箱:mxxwxcb2016@163.com。 为便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组工作人员监督,特公布明溪县纪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电话(0598—2866928)。 县委巡察三组 2018年3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