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明溪法院与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召开“贯彻落实推进高质量发展暨风险防控工作座谈会”。会议认真贯彻落实全县推进高质量发展和落实赶超工作暨风险防控工作会议以及全县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促进本县经济良性循环、健康发展并签订共建协议,共同为经济开发区企业营造良好的生产经营环境。明溪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要领导及企业主要负责人出席会议。 会上,张元优副院长就明溪法院为企业防范法律风险举措进行讲解说明。该院始终坚持司法服务保障企业发展的理念,积极探索和创新服务举措,主动为开发区构筑一条司法“绿色通道”:对经济开发区企业涉诉、执行案件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为经济开发区困难企业依法办理诉讼费缓、减、免手续;对开发区企业慎用强制措施和执行措施,不轻易冻结企业账户、扣划资金和扣押财产;不轻易判决解除合同;不轻易动用制裁措施。尽可能的引导企业通过非诉途径解决纠纷。 各企业主畅所欲言,纷纷表示在今后的经营管理中,将更加规范企业的经营行为,增强抵御风险能力,切实运用法治思维、法律手段解决矛盾纠纷,降低公司维权成本,并邀请法院共同开展“生产安全”普法活动,提高企业职工生产安全意识,消除安全隐患,促进企业提质增效。 随后,明溪法院与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签订《共建协议书》。将通过一系列共建活动共同为经济开发区企业营造良好的生产经营环境。 近年来,明溪法院始终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指导思想,按照县委、县政府保持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部署,立足服务大局,发挥司法能动作用,主动服务和保障企业经营发展,促进明溪经济良性循环,健康发展。 下一步,明溪法院将突出常态化和时效性,进一步细化司法创新举措,以更加丰富、更加有效的措施,更好地为经济开发区及企业发展提供司法保障。 |